照明电器标准起草企业
时间:2009-08-06 05:46:37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作为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的主要起草企业之一,参与和主编了多个照明电器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起草,主要有:
1) GB 19510.1-20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 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2) GB 19510.2-2005 灯的控制装置 第2部分 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3) GB 19510.13-2007 灯的控制装置 第13部分 放电灯(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4) GB/T 18661-2008 金属卤化物灯(钪钠系列);
5) QB/T 2275-2008 镇流器型号命名方法;
6) QB/T 2941-2008 高压钠灯用预置功率电感镇流器;
7) QB/T 2940-2008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8) GB/T 23142-2008 高压钠灯用预置功率控制器;
9) GB/T 15042-2008 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
10) GB/T 14044-2008 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
11) GB/T 23126-2008 低压钠灯 性能要求。
其中,8)-11)项国家标准已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即将于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是国内照明电器大型生产企业之一,与多家国内外知名照明公司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设备齐全的开发实验室,严格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体系和RoHS指令,全面运作完善的ERP电脑管理系统并运用六西格码管理模式保证产品不良率小于百万分之3.4,在行业里形成高品质产品的生产基地。
照明电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运作,对产品提出了更新更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有利于国内各制造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